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接待中心的管理,营造舒适、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功能
接待中心由学校委托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管理,旨在满足教学需求的基础上,为学校来访宾客提供暂住服务。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使用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服从公司管理,配合结算。
(二)资产公司:全面管理接待中心各项事务。
第二章 接待中心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
接待中心是学校委托资产公司管理的一个经营项目,由资产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架构如下:
第五条岗位职责
(一)人力资源经理:
1、建立和健全接待中心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管理;
2、制定年度各项预算并下达执行;
3、统筹处理接待中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建立并维护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关系;
5、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经营检查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管理专员:
1、配合制定年度各项预算,并执行;
2、严格按照接待中心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各项工作;
3、审核入住审批表,分配房间并协调;
4、配合各项制度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5、接待中心物资采购与管理;
6、接待中心工作人员排班与管理;
7、完成接待中心各项结算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前台接待兼保洁员:
1、做好前台接待工作,办理来宾入住与退住手续;
1、全面负责接待中心卫生清洁工作,维护各区域形象;
2、按标准整理房间、摆放物品、餐券等;
3、做好接待中心物资保管与使用登记,配合做好登记与盘点工作;
4、解答来宾疑问,登记建议和意见,整理上报;
5、提供书吧、休闲吧茶水服务,做好登记上报;
6、完成布草送洗与清点验收工作;
7、突发事件的上报,配合处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夜间值班员:
1、完成接待中心夜间值班工作;
2、接待中心有关安全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工作;
3、应急处理宾客紧急事件,及时上报,服从指挥;
4、配合做好接待工作;
5、配合做好保洁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人员异动管理
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工作。
第三章 接待中心使用办法
第七条房源情况
接待中心现可住房源十间,其中大床房与双床房各五间。
第八条客房安排原则
按重要性及申请时间先后进行安排。
第九条申请审批流程
(一)填写《接待中心客房使用申请表》,各部门交院办审批,各院系交相关院系负责人审批;
(二)将核准的申请表交资产公司;
(三)资产公司结合客房资源等情况安排。
(四)临时口头申请的住宿,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单手续。
(五)审批后,申请内容需调整,应重新审批;若需退住,申请部门第一时间联系资产公司,否则按申请计收住宿费用。
(六)实训客房申请,由负责实训的专业老师或相关负责人提出实训具体的需求时间、客房数量及相关需求,资产公司按照《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协议》规定给予安排并管理。
第四章 接待中心使用价格
第十条价格标准
(一)客房收费标准:220元/间夜,其中午休房为100元/间。
(二)食品价格:资产公司在食品成本价基础上适当增收物资管理费用。
(三)其他物资等价格:因入住期间产生的客房内物品遗失或物品、设备等损坏,产生相应的采购或维修等费用由接待部门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
每学期结算一次,资产公司汇总用房量并与各部门、各院系进行核实,各部门、各院系于当学期将费用转入资产公司。
第五章 接待中心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种类
接待中心物资分为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两类。除按公司规定属于固定资产物资以外,其余均为低值易耗品。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
人力资源部根据接待中心物资存储量、实际需求及预算,提出采购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固定资产的采购需经总经理审批。
采购物资时,严把质量关,杜绝采购无证不合格的伪劣物资。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
人力资源部做好接待中心物资的进出登记与日常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并按公司要求定期完成盘点工作,帐实相符。
第六章 接待中心考核办法
接待中心作为资产公司业务项目之一,统一参照投资发展部相关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