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兼课人员管理办法》(杭职院[2017]93号)文件,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初审、人事处、教务处审核,部分经教学能力水平测试后,同意陈加明等同志担任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详见附表),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兼课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此前已通过认定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创业类课程授课教师,按相同办法管理考核。
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