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图信中心、资产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附件1)(教办厅函〔2017〕4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二、报送材料
1.根据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任务分工(附件5),参照表格中的范例填写《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附件4);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反映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3. 全面总结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提交信息公开总结报告(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特色做法、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报告中数据资料应真实、准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四、报送要求:以上材料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于2017年10月25日将纸质材料、电子稿报送党政办(联系人:陶启付,电话:5670000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3.高校信息公开办法
4.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5.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任务分工表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