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人文社科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敬业奉献、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典型,展示塑造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内在岗专任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二、评选时间
2016年10月-12月
三、奖项设置
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优秀奖、入围奖若干名,学校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热爱教师岗位,履行教师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以学生为本,把对学生的关心、爱心、热心融入日常工作,构建尊师爱生、平等和谐、互动良好的现代大学师生关系;勤勤恳恳,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成效显著。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完善专业知识结构;课内能认真教学,课外能与学生沟通联系,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反馈。
4.落实立德育人,坚持技能育人、素养育人、身教育人、服务育人;立足岗位,服务学校发展;努力钻研岗位技能,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5.获推荐的教师(教育管理人员)需在教学、管理一线工作,近年来无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五、推荐名额
根据各二级学院、单位的教职工数,具体推荐名额如下:友嘉、商贸、达利、临江、信工、人文社科部(各3名),青年、动漫、特种设备(各2名),彩虹鱼与继教院(共2名)。
六、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单位推荐并确定候选人(10月24日-11月2日)
2.对推荐候选人事迹进行校内宣传(11月3日-11月16日)
3.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校内评选(11月17日-11月30日)
4.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公布(12月23日前)
5.表彰和奖励(学校元旦晚会进行颁奖)
七、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单位认真落实评选推荐工作,扎实做好活动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相关材料请报宣传部商雅萍数字邮箱,电话:56700020。
党委宣传部(校园文化建设中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