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杭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杭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下发了《中共杭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杭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加强暑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驻教纪〔2016〕5号文件,就暑期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精神和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杜绝违规参加或举办“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党员干部及广大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及教师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以各种名义赠送的任何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手段收受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三、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借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干部培训、教师培训之机,安排行程外的参观、旅游等。
四、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暑期公车的定点停放和封存工作。
五、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反腐倡廉和有关纪律的教育。
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
七、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