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21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评聘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分院纪检(电话:56050968)反映。
特种设备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见附件